鸿捷达物流公司快件运输合同书
甲方: ( 以下简称甲方 )
乙方:深圳市鸿捷达物流有限公司 ( 以下简称乙方 )
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,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达成如下协议:
• 服务范围
根据甲方的实际要求,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运输服务:国际、国内快递、空运、同城快递。
• 服务期限
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。
• 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
1 、乙方按经双方确认后的收费标准进行正确收费。
2 、付款方式:月结 天。
• 赔偿条例
• 依照国际惯例,文件丢失免费重寄一次或最高赔偿 20 美元;物品丢失按运费的 3 倍,但最高不超过 100 美元 .
2、 索赔事宜应在交件之日起 15日之内以书面的方式提出,否则过期不予受理 。
• 双方权利和义务
(1)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1 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时间、方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业务。
2 、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交准确、齐全的运输资讯,因甲方运输资讯不准确而导致运送的错误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。
3 、甲方委托的物品必须包装完好且符合运输要求,对于包装破损或不符合运输要求的物品,乙方有权拒绝承运。
4 、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,必须保证无违禁品(枪支、毒品、黄色出版物等)交由乙方运输,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。
5 、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帐。
(2)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
1 、乙方为甲方提供运输时效为:香港件一天;台湾件一至二天;国际件二至五天。星期六、
日、假期除外 , 若因自然、军事、政治、海关扣押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在运载上之延迟,乙方均不作任何保证。
2 、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安全、准时的运输服务。
3 、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。
4 、乙方对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有检查的权利,而无检查的义务。
• 合同的更新和解除
1 、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,如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,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。
2 、本合同在履行时发生争议时,双方应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功时,任何一方可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各方的权益。
本合同一式二份,合同附件 份,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。
甲 方: 乙 方:深圳市鸿捷达物流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 法人代表:冉建树
委托代表: 委托代表:
地 址: 地 址: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东风新村十五首层
电 话: 电 话: 0755-88856565 89813999 27716393
传 真: 传 真: 0755-27712249
签定日期: 签定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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